我們都知道發生這種事情時急救非常重要,但你可以看到阮國非在現場滾來滾去長達二、三十分鐘之久。
個別候選人是苗栗縣鍾東錦0.34個百分點、新竹市林耕仁0.07個百分點、台南市林義豐0.03個百分點。台灣過去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化,讓民眾對單一政治權力獨大抱持警戒。
星媒引述學者分析,這形同宣告進入「後小英」時代,未來可能由副總統賴清德代表民進黨角逐2024總統大選。外界好奇小笠原的統計方式、判斷準則、誤差調整等研究方法,不過,目前人在台灣觀察選舉的小笠原婉謝媒體採訪。而民眾黨初試啼聲,便斬獲新竹市長寶座。王業立認為,副總統賴清德這次全力輔選,2024年角逐總統大選的機會最大。他表示,每次台灣大選都會製作詳細預測表,目的是要把握全台灣選票的動向。
至於台南市長得票部分,小笠原預估黃偉哲可以拿到65%的選票,跟實際得票率的48.80%落差不小。但專家指出,這項策略並未在這場選戰中奏效。(當時卓羅體系掌控的黨機器倒是沒有幫上什麼忙。
總統大選史上最大勝利,四大公投全數過關,給了錫耀、耀福、耀南、鶴鳴,尤其——總統本人無法節制的權力。當然領導中樞保持良性分配與情報回饋機制,則全體繁榮。這場選舉,沒有人是戰犯,但也沒有人不是戰犯。這一篇是前文約定的嚴厲批評,寫了很多可能不會讓人舒服的話,請慎讀。
我們必須體認到,道德、制度與集體責任的互相作用,每一個人對公共事務的態度,都才真正構成民主本身。林智堅的論文案,背後帶出民進黨三大敗因,一是「強硬徵召忽視地方意見」,二是「強硬辯解賠上信用」,三是「側翼出征破壞公共討論空間」,民進黨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中,自我修正能力幾乎降至零。
) 在這套集體協作機制內,單一個人不需要太辛苦爬梳資訊,因為龐大的國家事務在每一個充滿知識與感情的分享中,上下雙向暢通地,被聚集成強韌、偉大的國家民主意志。) Photo Credit: 中央社 民進黨看不清防疫前期的金身無法延續到防疫後期,偏偏連續重大勝利沖昏了許多人的腦袋。尤其在激烈的選舉後,疲勞動員導致選民也相當程度自我放棄,或至少偷懶、懈怠了監督責任,放任了我們選出的代表。稍微偷懶並不是問題,只是2020選後立刻遇到疫情,而且民進黨政府疫情控管在第一年是非常非常成功的,這讓選民更有一種「他們確實很棒,質疑的人是別有居心」的心情。
Photo Credit: 中央社 過去這兩年,筆者在各地研究時,曾遇過幕僚詢問這個現象如何發生?又該怎麼修復到正常的狀態,也就是民進黨能夠重建選民信心的狀態呢? 當時筆者想了很久,最後講了2019-2020年的選舉模式:當時綠營有一個明確的核心目標,開放的集體協作機制,高層意志堅定但不強硬,中間層意見能有效回饋,基層也有充足的信心。民進黨是戰功文化,史上最大戰功能賦予多大權限?這場黨內民主實驗,最後是不成功的。(被國民黨用相當粗糙的方式操作為選舉議題,是台灣社會的不幸。」 本文由恕我無法支持授權轉載,原文發表於此 延伸閱讀 【2022九合一選舉】民進黨在地方選舉慘敗,難道台灣選民已經不在意「抗中保台」了嗎? 【2022九合一選舉】國民黨贏在民進黨做得太爛,骨子裡還是一個喜歡窩裡反的政黨,2024不容樂觀 【2022九合一選舉】侯友宜看起來是國民黨2024的「辣個男人」,但他的考驗不比朱立倫少 【2022九合一選舉】抗中保台未奏效:國民黨大勝奪13席,民進黨為何又在「地方選舉」滑鐵盧? 【關鍵眼中盯】相較於民進黨的失敗,這次九合一選舉更代表蔡英文勢力的終結 【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】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,每週獨享編輯精選、時事精選、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。
這場民進黨敗選海嘯來得快,卻也來得遲了。每一次信任投票都是獨立的,對過去的路徑依賴,讓民進黨看不清「防疫」的三年並不能包裹成單一重大功績,隨著加零結束、疫苗普及,人民打成績看的是疫情後期解封狀況,而且人民也想檢視疫苗採購過程,以期未來建立更佳的疫苗取得方式。
鍾東錦最後一兩週,竟然成功跟傅學鵬等人談妥棄保是始料未及。至於其他縣市,不脫選前的預測,投票率下降則顯示選民的怨氣比預測更強。
) 權力者沒有自我節制,核心選民的強力監督又被側翼破壞了公共討論空間,說到這裡,其他的失分、失控都已是枝微末節。民主政治,是自作自受的政治,做得好、做不好,民主社會的每一個人都得甘願受。想了許多,我們還是得先慢慢來整理思緒。11月15日民調封關日,筆者在粉專上寫縣市長席次預測,與朋友私下說了投票率預測是61%。民意,是非常公平的 依照國民議題偏好的常態分配來看,原本應該全倒的四大公投,最後在防疫成績加持下,選民給予全數過關的莫大授權。最後苗栗、金門預測失準,投票率則比看衰的數字,更低。
然而這一個龐大的意志誕生的巨大權力,在人類目前所能發展的代議民主機制內,難以由少數人負責承受。而黨內民主的失控、無制衡狀態,很大程度證明民主前輩立下的初選制度,才是較穩健的台灣民主模式。
倘若領導中樞若不能——覆巢之下,復有完卵乎? 民進黨內部檢討已經開始,第一件事情,就是檢討論文案。火車加速「不一定」會失控,但終究失控了 民主的本質是分配與制衡,太陽過於耀眼,陰影就更加漆黑。
這一個意志是沛然莫之能禦的兩說看似對立,其實共同具有一種特別的假設。
第三章提到的洛克,至少他的《政府二論》, 似乎可以認為是自然法論的一種。同理,是否該採取「道德」這個觀點,也應先假定每個人有選擇的自由。遇此情況,法官應回頭檢視「遵從實證法」這個一般性理由的背景,如此才能發現,在某些情形下不能依照字面意義解釋及適用法律。為何要遵從實證法?凱爾森並不認為「因其內容在道德上是正確的」是其答案。
法官一般依從有道德為後盾的實證法為判決,但於例外情形,亦可回歸實證法背後的道德層次,而導出與實證法條文不同的結論。相對地,採「客觀良心說」則認為,裁判結果因法官個人的良心而有變化是很有問題的,因此條文所稱「良心」,係指法官應依「憲法及法律」這個客觀意義下的良心為裁判。
自然早已決定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一切行為準則,呈現如此準則的「自然法」才是根源性的法。依此思考模式,法官既然是人,便不得不遵從良心。
換一種說法,其實便是「良心」。既然是法官,當然應遵從實證法的規定。
換言之,如哈特所言,運用承認規則確認哪些規範屬於實證法,終究有其極限。」條文中的「良心」在解釋上極為分歧。只要人類存在,便一定會採取道德這個觀點,那麼便很難認為這只是「觀點」的選擇問題。的確,我們都能「理解」基督教徒或佛教徒的道德體系。
比方說,究竟該服從基督教教義或佛教教義,是一個因人而異且有不同選擇可能性的問題。而廣義的道德,並不意味人們的意見必然一致或大多一致。
理由就是前面提到的,「只要是人,便不得不遵從的道德」。當然,也有人不採取這個觀點。
當人們採取行動時,其理由何在?縱使非基於自己的判斷,而是因遵從法的誡命而為的判斷,亦即第二層次的判斷亦是如此。但僵化地適用實證法,有時亦可能得出不合理或非常怪異的結論。